我院开展第十期”青蓝学堂“
发布时间:2026-06-18
6月16日晚,我院第十期“青蓝学堂”如期举行。三位主讲人的分享既有制度层面的理性审视,也有办案一线的实战心得,在历史回溯、规则精解与侦查破局三个维度上,为在场干警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干货与思考。
杜琛以《“一般监督”的流变与当代检察权能的形成》为题,带来一场纵贯中苏的学术分享与探讨。他从苏联一般监督的诞生与流变切入,回溯了这项职权在我国的移植、起伏与最终消隐,并揭示其对当下检察权能格局的弥散性影响——从公诉权属性的理论争议,到侦查权转隶的制度后果,再到检察建议的柔性基因与公益诉讼的功能延伸。面对“十五五”规划中“强化检察监督”的表述,他提出见解:不必执着于恢复一般监督,而应锚定检察机关主体性,从“权力”转向“功能”理解法律监督,让宪法定位在新时代焕发更强生命力。
陆洁围绕刑法第313条及2024年两高新解释,讲述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实务认定与检察适用。她从罪名规范框架引入,拆解“执行义务、能力认定、拒执行为、情节严重”四要件审查要点;聚焦判决范围、能力认定、财产转移时间点等五大疑难问题,结合鲜活案例逐一破题。针对新解释中“诉讼开始后转移财产可构罪”“案外人可成共犯”“诉前履行可不起诉”等亮点,精准解读办案指引。她认为,公诉审查要四要件闭环,立案监督要主动调卷、核实线索,涉案财产要同步处置,为民刑合力打击拒执、有效维护司法权威提供了清晰路径。
王燕燕聚焦侦查人员的逆向思维,分享如何从“还原真相”到“构建真相”。她从一起拒执原案讲起,生动还原了“查无乘机记录”到“揪出合法分身”的破局全程。面对限高失信被执行人疑似乘机却无痕的困局,她没有止步于“查无实据”,而是敏锐感知异常、大胆假设“替代身份”、小心求证“冒名顶替”,最终让客观证据开口说话。这也深刻揭示了检察侦查的底层逻辑:从顺向审查转向逆向构建,从被动接收转向主动捕捉。正如她所言,当名字可以更改时,唯有行为模式无法更改,侦查人员要超越“工匠”思维,成为捕捉痕迹的“猎人”。
在学习中汲取智慧,在实务中打磨精度——这正是“青蓝学堂”持续开讲的初心所在,愿干警们将所学所思带回岗位,在办案实践中不断沉淀、持续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