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象山:共谋“象山红美人”保护发展
发布时间:2026-03-18
近日,县人民检察院在晓塘乡人大代表联络站召开“象山红美人”地理标志保护听证会。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相关负责人到场指导听证,部分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象山红美人”主要产地乡镇代表和相关行政机关、县柑橘产业联盟主要负责人等20余人参加听证会,共谋“象山红美人”地理标志保护新格局、新思路。
据介绍,“象山红美人”作为我县重要的柑橘品种,由县农业经济特产技术推广中心作为权利人,注册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此前,县人民检察院依托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机制,发现县人大代表在代表建议中提出,外地红美人和其他品种柑橘打着“象山红美人”的招牌售卖,对“象山红美人”品牌、形象构成了极大威胁。
针对“李鬼”冒充“李逵”的情况,检察机关迅速开展工作,对“象山红美人”地理标志产品进行保护。“象山红美人”一般在当年11月之后进入采摘期,上市比较晚,该院干警调查发现前期网络上已有部分商家通过抖音、淘宝等平台宣称销售正宗“象山红美人”,并在直播页面、商品链接中使用“象山红美人”地理标志。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象山红美人”地理标志保护案的线索来源、调查情况、法定职责、听证事项等内容。听证员结合基本案情,针对行政机关整治侵权行为举措、协作机制、品质提升等方面进行提问,进一步了解保护问题症结所在。与会各方围绕加强“象山红美人”地理标志日常监督管理、品牌保护等开展充分讨论,就各行政机关在职责范围内做好“象山红美人”品牌管理和保护、柑橘联盟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促进品牌保护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